
瑞典居留与工作许可的家庭成员资格要求
在今年的首份企业移民简报中,我们希望重点说明有关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在申请瑞典居留和工作许可时的资格要求。
这一议题尤为重要,因为子女的最高年龄限制取决于主申请人所持许可的类型,且当员工从临时居留许可转为永久居留许可时,该限制可能会发生变化。

配偶与伴侣
对于配偶和伴侣,无论主申请人持有何种类型的许可,均适用以下通用要求:
- 已婚配偶: 需提供结婚证
- 注册伴侣: 需提供至少六(6)个月的同居证明
- 同居伴侣: 需提供至少六(6)个月的同居证明
子女——按许可类型划分的年龄要求
以下是子女作为受抚养人随同主申请人申请居留许可时的年龄要求摘要:
居留与工作许可
(适用于瑞典本地就业及派驻瑞典的情况)
- 子女年龄必须在 21 周岁以下
欧盟蓝卡
(适用于拥有高等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且薪资达到一定标准的资深专业人才)
- 子女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下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ICT)许可
(适用于被派往瑞典同一企业集团内的经理、专家和实习生)
- 子女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下
永久居留许可
(在瑞典工作满四年后可申请)
- 子女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下


子女在瑞典期间达到年龄上限时
如果子女达到无法再作为受抚养人随行的年龄,则必须以学习或就业为由为该子女单独提交申请。此申请可在瑞典境内提交并处理。
申请永久居留许可时子女已满18周岁
如果已满18周岁的子女被包含在主申请人的永久居留许可申请中,该子女的案件将单独处理。在此类情况下,子女必须在瑞典拥有工作,才有资格获得永久居留许可或延期。
如果子女没有工作,且主申请人获批永久居留权,则子女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主申请人申请延长其临时居留许可,以便子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继续作为受抚养人留居至21周岁。
如果您对上述信息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讨论这些规定如何影响您的员工及其家属,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的团队:
immigrationsweden@k2xborder.com